2012年是船员管理相关公约、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的关键之年。作为主管机关,浙江海事局在做好履约过渡期船员管理工作的同时,积极创新管理机制,不断提升船员管理水平。
一是于2012年3月份出台并实施了“船员适任评估员制度”,全面实现船员适任证书的考、培分离机制,在推动船员考试更趋公正、公平的同时,也充分发挥实操评估的“指挥棒”作用,逐步引导培训机构全面提升培训水平;二是于2012年5月份在系统内率先推出了“船员和船员服务信用级差管理”制度,并于7月份完成首次评定。通过信用级差管理,一方面逐步规范船员管理相关方的从业行为,为保障广大船员的基本权益打下基础,另一方面也不断加强船员的证后跟踪管理,营造船员不断提升岗位技能、加强业务技能学习的良好氛围;三是根据“11规则”的规定,研究并制定“事故责任船员的适任评估办法”,计划于下半年实施。该办法通过对事故责任船员的实操能力评估,判定船员对现任职务的适任能力,从而进一步加强对船员证后监管。
以上制度的相继建立,进一步完善了该局船员管理体系,对保护浙江省船员整体权益、发展船员队伍具有重要意义。随着各项制度的不断深化和完善,必将为船员整体素质的提升发挥重要作用。
金砖国家领导人聚首西子湖畔,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举行了非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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